Steam和PSN药丸?如何解读广电新《管理规定》

作者 digmouse   编辑 digmouse   2016-02-17 17:47:41

我们现在的心情哪,就像那热锅上的蚂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公布了新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对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内容出版出品行业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和管理。规定出台后,有一个问题就浮现在了游戏玩家的面前:这对我们有什么样的影响?

  具体来说,Steam、PSN、Xbox Live会不会受到这一规定的限制?Steam国区是不是药丸?

  实际上这个问题在规定的一开始就得到了解答: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适用本规定。

  新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实际上针对的是在中国大陆直接进行市场销售和网络发行的商业实体的规定,这也是第十条明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原因,当然这条规定早已实施多年,并不是新的做法。而不论是Valve还是北美/日本/香港的SCE和微软,都并不属于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商业存在的法人,因此并不受到这项规定的管理。

  而这项规定涉及到的实际上是索尼中国与微软中国(百家合)的游戏发行业务,而索尼与微软在国内则是通过出版社等在国内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发行主机游戏的,例如在这篇《瑞奇与叮当》的过审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该作的出版单位是上海声像电子出版社,而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只是运营方。

  那么Steam、港美服PSN和Xbox Live商店的性质又是什么呢?

  根据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中关于服务贸易具体承诺的减让表,对于视听服务,包括娱乐软件在内,我国承诺对跨境交付及境外消费不进行限制,而在我们通过Steam、PSN和Xbox Live购物的过程中,交易的对象是处于美国的Valve、中国大陆之外的微软以及SCE的各地分公司,属于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即便使用支付宝或银联等支付手段,也无法改变这一交易本质——支付宝和银联作为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相当广泛应用的支付结算方式,并不具备决定一项交易本质的功能,所谓的“Steam国区”也仅仅是Valve根据地理位置做出的内容管理、发行以及定价策略,和“国服”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而如果你使用VISA等国际信用卡进行支付,或者索性用的是美区Steam账号、美服PSN账号,那就更谈不上了。说白了,这跟海淘没有什么区别。

  一句话总结:新的《规定》仍然主要针对的是国内游戏,特别是手游以及网络游戏的引进与发行,规定中所列出的需求与政策实际上在我国已经执行多年,本次《规定》只是第一次将其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统一的法规条文。根据游戏时光编辑咨询相关人士得到的消息来看,对主机和传统PC游戏玩家来说,主机与PC的数字游戏发行平台并不在它的管理范围之内。

   而最可能受《规定》冲击的是什么呢?苹果。

  App Store作为实质提供手机游戏与应用出版服务的平台,长久以来都是国家监管的一个灰色地带,在《规定》对出版服务的资质进一步规范与收紧后,苹果以及国内的各大手机游戏与应用渠道商——甚至是传闻即将回归中国的Google——会在这一方面产生什么样的改变,会是一件值得关注和有趣的事情。而游戏时光就此联系了消息人士,对方表示,截止发稿,暂时没有得到这方面的监管上有新的要求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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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mouse 特约作者

虽然有全平台主机,但却是编辑部的PC以及Steam专家,心目中最强的游戏是《质量效应2》。手机里除了猫的照片就没有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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