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被妖魔化了的电子游戏

作者 洛然   编辑 洛然   2016-03-17 08:00:28

曾几何时 在我们小的时候 游戏被混为一谈 打为这世界上最不可触碰的存在

  “电子海洛因”,这个名词各位玩家应该都非常熟悉,而且相信这个词语也是被所有玩家所痛恨着的,为什么?因为如果称电子游戏为“海洛因”,那么喜爱着电子游戏的我们就变成了瘾君子,变成了“不正常”的人,这类标签很容易让人对玩家产生诸如“不上进、屌丝、没出息、幼稚……”之类的偏见。而让人很无奈的是,这个帽子很轻易地就会被扣到我们的头上,因为在这片土地上,电子游戏,可能还是妖魔。

想必没有图片里表现得这么容易

  笔者曾经与室友聊起过玩游戏这件事,对方并非玩家,在聊到购买游戏机和游戏盘的问题上时,他发问:“你买这些东西,你爸妈让吗?”我回答道:“让的,他们承认这是爱好,这不算胡乱花钱。”室友随之一笑,说了一句:“如果将来我儿子花钱买这些东西,我就把他腿打断。”

  当然,对话到这里就中断了,我没有再说一句话,他自知失言试图圆场,但被我无视掉了。每次回想起这次对话,笔者心中都五味杂陈,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每一次听闻此类话语,心中最大的感觉还是无奈——对这言论的无奈,对不能畅言自己爱好的无奈,和对所谓“正常人”的无奈。且不说玩电子游戏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负面影响,首先的首先,借用一句最近比较火的漫画《亚人》中的话来说——我并没有做错什么。我们都没有做错什么,每一个玩家都是社会的一分子,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庭、学习、工作、生活,我们都同样面临着生存的压力和社会的磨练,都想要凭借自己的双手过上更好的生活,然而就是这样和每个普通人一样在为生存奔波的我们,却要因为用自己的钱买来娱乐自己的电子游戏而被打上“玩物丧志”的标签,这未免有些不公平。

  漫画中亚人们的形象被社会舆论高度扭曲,一旦遭到曝光下场惨不忍睹。

  这样的现实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也不得不面对的,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抱怨也不是控诉,我只是以一个玩家的身份来解一解玩家们心中的惑——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偏见的大面积蔓延?电子游戏又是为何成为了“常人”眼中的牛鬼蛇神?究其根本,只是因为一个“新”字。


我独不解中国人何以于旧状况,那么心平气和,于较新的事物这么疾首蹙额,于已成之局那么委曲求全,于初兴之事就这么求全责备?
 

——鲁迅《华盖集》

初兴之事

  1983年7月15日,任天堂的FC正式上市。在1985年至1990年之间,FC游戏机逐渐传入中国内陆,并受到当时众多年轻人甚至包括中年人的追捧。改革开放打开了国民的视野,也带来了越来越多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相当“刺激”的娱乐产品,任家的红白机首当其冲,同卡拉OK和高保真音响一起走进寻常百姓家的家门,成为了一个家庭“面子”的象征。

  笔者的父亲那个时候正是30多岁的中年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强。据我的询问,当时他听说这种连接上家里电视机就能打游戏的东西之后十分感兴趣,很快就买了一台,并买了一张《炸弹人(BOMBER MAN)》的卡带。在父亲的叙述中,对于当时他的感受,他用得最多的形容词就是有意思、新鲜。那个时候如果谁家有一台FC,邻里熟人都要来玩一玩、比划比划,体验一下这种新式的娱乐,现场的气氛不输于现在的玩家聚会,电视机前里总是欢声笑语一片。对于这台刚刚出现的“能玩游戏的盒子”,大众的概念还十分健康,正确的把它定义为“家电”或“家庭娱乐电器”。

 

每次玩起来脑海中都是这么惊险刺激

  相信有不少玩家都认得这个LOGO画面,这也是当初和《魂斗罗》、《超级玛丽》等游戏一同“启蒙”我们的名作之一。

  如果向有一定年龄的长辈打听的话,我们可以得知当初流行音乐刚刚兴起的时候曾被称作“资本主义的靡靡之音”,就算是邓丽君这样出色的歌手,也难逃这一范畴。甚至是电影这种极度普及的艺术形式,也曾因为一部《庐山恋》中的吻戏而饱受非议,一度被歪曲和误解。而让我们以现在的眼光再来看看结果,邓丽君成为了代表了一个年代的伟大歌手,在当代流行乐坛中大放异彩,而被列为“少儿不宜”的《庐山恋》则凭借着蜻蜓点水的一吻吻开了中国爱情电影的新篇章成为业界经典。优秀的文化作品最终凭借着自身的魅力冲破偏见,作为一种“正常”的精神娱乐产品而被大众所接受,这很好,皆大欢喜。而不幸的是,电子游戏则在这场突围战中败下阵来,遭遇了第一场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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