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骑士编年史(一):漫画的黄金、白银、青铜时代

作者 Nemo the Captain   编辑 NemoTheCaptain   2016-03-22 13:56:04

作为漫画巨头DC公司的老牌角色,在七十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蝙蝠侠经历业界的风云变幻,承受时间的大浪淘沙,在不同的年代焕发出不同的内涵与精彩。

三人行


杰瑞·罗宾逊

  随着蝙蝠侠的上镜率越来越高,刊物对稿件的需求也越来越多,鲍勃·凯恩和比尔·芬格两个人已经忙不过来了,凯恩决定再找一名助手,就在这时,杰瑞·罗宾逊走进了他的视野。与凯恩和芬格相同,罗宾逊的家境也不富裕,中学毕业后,他原本想当个新闻记者,绘画只是业余爱好,当他穿着自己绘制的卡通衬衫出现在篮球场上时,吸引了凯恩的注意。最初罗宾逊只是凯恩的助手,负责钢笔勾线和背景,他入行纯粹是为了钱,不过凭借出众的才能,他很快成为了主力画家。

  连载了几期之后,芬格认为,蝙蝠侠没有同伴,只能通过内心独白表示自己的想法,总是这样实在太枯燥了。如果蝙蝠侠是福尔摩斯,那么他需要一个类似华生的同伴。因为当时漫画的读者大都是未成年人,凯恩决定将助手设定为少年,罗宾逊以传奇英雄罗宾汉为灵感,将助手的代号设定为罗宾。1940年5月的《侦探漫画》38期,初代罗宾迪克·格雷森首次登场。迪克是著名马戏团家族“飞人格雷森”的末子,因为拒绝向黑帮缴纳保护费,在表演时全家惨遭谋害,布鲁斯将这名孤儿收为养子,并将其训练为助手罗宾,最终将仇人绳之以法。

  迪克性格开朗,逐渐改变了蝙蝠侠漫画的风格,在小读者的支持下,《侦探漫画》的销量再次翻了一倍,罗宾的出现也在超级英雄领域掀起了一阵助手风潮,很多一线角色此后都拥有一位少年作为助手。此时的《侦探漫画》虽然以蝙蝠侠为主打,但并非蝙蝠侠的专刊,还有其他角色的内容,读者希望看到更多蝙蝠侠的连载,编辑部决定效仿超人的作法,为他推出一本专刊。

  1940年的《蝙蝠侠》创刊号是一本相当有分量的刊物,这一期引入了两个超级反派:小丑和猫女。罗宾逊心中的理想反派是一个邪恶又搞笑的角色,作为桥牌爱好者,他想到了扑克中的小丑,芬格撰写了第一篇小丑故事。芬格还创作了猫女,他认为猫的身上具有大量的女性特征:灵活、矫健、富有魅力、难以捉摸。芬格对猫女的定位是一个友善而浪漫的敌人,虽然她是一名窃贼,却并非丧心病狂的暴徒,极少取人性命,只求财物,在关键时刻她也会向蝙蝠侠伸出援手。后来的作者逐渐倾向于把猫女塑造成取不义之财的侠盗,逐渐将她从反派转变成反英雄(反传统英雄)。

  在这一期,蝙蝠侠干掉了一只由人类变异而来的怪物,导致编辑部下令,除极特殊情况外,禁止蝙蝠侠杀人,此后的大部分作者都遵守了这一规矩。编辑部的命令出于多方面考虑,作为DC的招牌角色,蝙蝠侠的名气越来越大,必须规范他的行为才能避免惹来麻烦。况且,之前蝙蝠侠对付的大都是一些无名小卒,没有什么商业价值,可是如果把小丑这样出色的反派直接干掉就太浪费了,这条规定让大量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反派角色一直活跃到今天。

  到了上个世纪末的黑暗时代,蝙蝠侠的对手越发穷凶极恶,但他本人依然秉持着不杀原则,迫使作者通过心理学重新诠释这一原则,催生出各类经典。

  超人和蝙蝠侠的诞生启发了其他作者,不久之后,DC又迎来了第一位女性超级英雄神奇女侠,她与超人和蝙蝠侠并称为DC三巨头。随着英雄越来越多,DC开始让各位主角产生互动。加德纳·福克斯于1940年创作的美国正义协会(Justice Society of America,简称JSA)是第一个英雄组织,超人和蝙蝠侠在其中担任荣誉会员。这一协会最初用于交流信息和促进关系,出击时依然各自为战,还算不上战队。

  芬格最初并没有给蝙蝠侠所处的城市设定名字,《侦探漫画》31期首次将城市确立为纽约,但后来芬格希望换一个虚构的名字,让各地读者都能认同。他构思了公民市(Civic City)、首府市(Capital City)和海滨城(Coast City),却没有一个令他满意,直到《蝙蝠侠》第4期终于将城市更名为哥谭市(Gotham City)。芬格从电话簿上的一家名为“哥谭珠宝”的纽约店铺上想起了这个名字。哥谭取自美国19世纪对纽约的绰号,意为“愚人城”(含有大智若愚之意,词源为英国诺丁汉郡的“愚人村”传说)。

  蝙蝠侠的哥谭和超人的大都会都以纽约为原型,不过在DC的世界观中,哥谭、大都会和纽约是三个不同的城市。蝙蝠侠并非哥谭唯一的英雄,芬格创作的初代绿灯侠阿兰·斯科特也来自哥谭。芬格弃用的名字被其他作者回收,黄金时代正义协会的总部最初设在纽约,二战后搬至哥谭,最终在公民市落脚。海滨城则在后来成为二代绿灯侠哈尔·乔丹的故乡。至于“黑暗骑士”这个称号,也是芬格发明的。

  传统概念上,美国漫画与日本漫画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以角色和公司为中心,后者以作者为中心。只要角色的版权还握在公司手里,出版社就可以继续推出相关的漫画,即使换了画家和编剧,换了画风和文风也没关系,只要素质出色,读者接受便可。西格尔和舒斯特拿着超人向《动作漫画》投稿时,编辑部开出条件,要求130美元买断超人的一切权利,否则就不予刊登。

  以当时的物价水平,一块面包不过几美分,130美元确实不是一笔小钱,初出茅庐的西格尔和舒斯特急着签下了合同,之后懊悔终生,因为DC每一年都能靠超人赚取数百万利润。就算DC聘请其他画家和编剧创作超人,一样可以热卖。

  凯恩的商业头脑比超人的两个创作者更精明,他虽然将蝙蝠侠的版权卖给了DC,却获得了丰厚的补偿金,每一份蝙蝠侠产品都需要给凯恩一定的利润提成,而与他一起创造这个角色的芬格则没能获得这样的待遇。早年的作家版权意识淡薄,当时负责《侦探漫画》的编辑苏利文根本见过芬格,他只知道自己花钱从凯恩手里买来了稿件,稿件是不是凯恩一个人创作并非他关心的重点,反正芬格也没在稿子上署名,这种捉刀行为在当时相当常见。

  芬格在1941年正式成为了DC的员工,摆脱了捉刀身份,但苏利文这时已经离开DC,凯恩拒不承认芬格的功劳,编辑部内也没人能够帮助芬格证明自己创造蝙蝠侠的资格,导致他贫病交困而死。

  凯恩本人在1943年离开了《侦探漫画》和《蝙蝠侠》这两本刊物的创作,只为日报绘制蝙蝠侠漫画,每天只有四格,工作非常轻松。DC支付给他的高额稿费足够让他雇佣其他作者为其供稿,就算这些编剧和画家不愿捉刀,亲自给DC供稿,他也可以从任何一本蝙蝠侠刊物中获得补偿金,不但衣食无忧,还能享尽荣华富贵。凯恩离开一年后,罗宾逊也脱离了DC ,此后的蝙蝠侠创作基本落在了芬格的肩上。

  在40年代,芬格作为编剧创造了企鹅、双面人、谜语人、稻草人、疯帽子等一大票经典反派。阿尔弗雷德也是芬格的创意,他最初的造型与今天大相径庭,是个不留胡子的胖子,后来受到1943版蝙蝠侠电影的影响,变成今天读者熟知的那个偏瘦留胡子的模样。女记者维奇·维尔(Vicki Vale)则是芬格模仿超人的女友路易斯·莱恩创作的角色,她是布鲁斯的情人之一,同时也与蝙蝠侠在犯罪现场有所接触,因此很多故事都描写她曾怀疑布鲁斯就是蝙蝠侠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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