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荒野大镖客 救赎2

Red Dead Redemption 2

平台

Stadia PS4 XB1 PC

发售时间

2018-10-26

游戏基因

动作 角色扮演 沙箱 第三人称 射击 开放世界 剧情

交钱就不用坐牢?那些真实西部的「法」与「执法之人」

作者 TombCrow   编辑 Lost   2018-11-21 10:00:00

法制西部,比想象中要更加暴力。

  从赏金猎人到平克顿侦探,从“花钱买平安”到“无论死活”的通缉,《荒野大镖客 救赎2》(以下简称《荒野大镖客2》)中亚瑟的麻烦事一桩接着一桩,游戏中“交赏金就不用坐牢”等简单粗暴的逻辑让人不禁好奇:现实中的西部,真的是这样的吗?

  其中的内容当然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得清的,今天这篇文章,我们就与大家聊聊那些西部特有的法与人。

杀人偿命?不,给钱就行

  《荒野大镖客2》中玩家可以通过交付赎金将背负的通缉令一笔勾销,这看起来匪夷所思的安排,是否存在历史的真实性?

  答案有些微妙。实际上,美国的司法制度很大程度继承自英国,而英国曾有一项来自日耳曼法的制度,就是偿命金制度。

  顾名思义,这是拿钱偿命:如果杀了人,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巨额金钱,即可清偿欠下的人命债。至于偿命的价格,则由官方统一定价。

  日耳曼人的这项制度,本意是为了阻止各家族之间卷入无休止的血腥复仇,告别“杀人偿命”“以牙还牙”这种野蛮原始的报仇方式,有助于大家团结友爱,共建文明和谐社会。不然今天你杀我兄弟,明天我砍你情人,后天你成立一个奥德里斯科帮,大后天我也搞个范德林德帮,大家没完没了的火并……何必呢?还不如各色人等国家统一定价,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像亚瑟·摩根这样的同志,一定会对偿命金拍手叫好。

亚瑟不止一次说过:“报仇是蠢人的游戏。”

  也许你会想:那有钱人岂不是可以随便杀人?有钱的家族,比如《荒野大镖客2》中催生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两大家族,不还是可以你方砍罢我登场?

  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偿命金盛行于一千多年前,当时西欧的社会生产力不足,说白了大家都没什么钱。而偿命金的设置金额大大超过了一般人的承受范围,“案犯”付不起钱是普遍情况。

  如果“案犯”付不起偿命金,他就要从自己屋子里收集一把土,撒到母系和父系各三个最近亲属处,让他们缴付偿命金的一半。如果还是付不起,就需要担保人将他带到氏族的公民大会为他作保。

  可见偿命金不但是自己的事,甚至还要拉亲属下水,乃至惊动整个氏族,这样的兴师动众和巨额赔偿,还是具有相当程度的威慑力和惩戒性的。更关键的是,它能让受害方感觉到正义得到伸张,双方得以扯平。

  但随着大家族的日益富足,偿命金的惩戒作用和“扯平”功效越发衰微了。

不差钱的家族,也就不怕什么偿命金了

  偿命金在几百年间逐渐不再适应社会现实,另一种“金”逐步显山露水并取得统治地位,那就是保释金。这个词最近几个月来也因为某些在西方犯了事的国内知名人士而被我国大众所知。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搜一下“保释”+某些名人的名字。

  在英美以及很多西方国家,犯事而面临审判的“案犯”们并不必然要蹲班房,这得益于在欧美被普遍采用的保释制度。早在美国还未建国时,一些英属殖民地就已经确立了来自英国的保释制度 —— 它允许一个还未经审判的嫌疑人缴纳一定的保释金来保证自己出庭受审。如此一来,在这位嫌疑人正式进监狱前还能继续“为非作歹”。

  保释金和偿命金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并不抹消罪责,只是允许那些面临审判的嫌疑人在审判前不被羁押。至于他们最终是否有罪,还是需要法院来判决。在范德林德帮横行西部的一百多年前,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中还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是否允许保释需要特定法院的法官来裁决。

  这与游戏里杀了半镇子的人,背负着“无论死活”的悬赏,却仍然能通过自掏腰包支付赏金来抹掉通缉,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游戏里自己缴纳赏金抹消通缉这种事,真的只是游戏而已:当时偿命金已经作古,而保释要涉及法庭这个最终裁判者,《荒野大镖客2》的世界里又没有法院,因此也没必要搞得跟现实一样复杂。另一方面,当时美国警方腐败是公开的秘密,而一些匪帮和执法人员之间的界限也颇为微妙,有时候执法人员和法官本身就是匪帮成员,你甚至不需要付钱,你的“同事”就能打点好一切。

  如果范德林德帮也有这样的“人才”,倒是可以给我们省下一大笔开销。

一次赏金好几百,这钱要是能省下来,帮派怕是早就能去Tahiti了

  但需要说明的是,无论偿命金还是保释金,都不是官方在敛财。偿命金支付给受害者的亲属,而保释金只要被告出庭受审,这笔钱就会哪来的回哪去(当然,什么时候还是另一回事)。

  保释金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来自偿命金,因为偿命金中曾出现过类似保证人的角色。但如果从刑法原则上来看,这种“随随便便就放走人犯”的“要钱不要命”的制度,其根基还是在于一项刑法重要原则——“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的主旨是:在法庭做出生效的有罪判决前,任何人都不被认为是有罪的。所有的人,即使是达奇、亚瑟这样的,那都不能叫做“抢劫犯”“盗窃犯”或者什么犯;就算被抓了,也只能称之为侦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审判阶段刑事法庭上的“被告人”。只有在审判结束后,法庭做出的有罪判决生效,他们才成为“犯”。

  我们更经常听到的“嫌疑犯”,在法律上其实是自相矛盾的称呼。因为如果只是有“嫌疑”,那他就肯定不能是“犯”;如果他是“犯”,那么他就必然已经坐实了罪行,而不存在任何“嫌疑”。这涉及到另一条刑法原则“疑罪从无”,如果大家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正规法律媒体和法律文件中并不会使用“嫌疑犯”这种称呼。

  毕竟在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原则下,“嫌疑”=“无罪”。

在轰动一时的呼格吉勒图案中,判决书载明无罪判决的理由是“事实不清”,另外对“案犯”的称呼也是“被告人”

  也就是说一个人即使真的犯了事,从被捕到受审的这段时间里他也不是罪犯,也不应坐牢。你也许会问那公安抓人是怎么回事?其实那些人即使被“关押”去的也并不是监狱,而是看守所。而如果是在英美,嫌疑人甚至可以利用保释来继续享受一定程度的自由,这大大缓解官方羁押机构的压力,也能保证无罪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来了:既然只有法庭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那《荒野大镖客2》中怎么会有“无论死活”的通缉令?先要抓人才能送到法院去审判,为什么对于连抓都还没抓到的人,却能够直接“无论死活”地悬赏捉拿?

  实际上相比去邮局缴纳赏金抹消通缉,这个不合法理的“无论死活”悬赏反而更贴近现实。


下一页:“无论死活”的悬赏,是一种特别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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