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被妖魔化了的电子游戏

作者 洛然   编辑 洛然   2016-03-17 08:00:28

曾几何时 在我们小的时候 游戏被混为一谈 打为这世界上最不可触碰的存在

三厅一社

  这个所谓的“三厅一社”就有一些地域特色了,我无法考证大陆的其他地区,但至少在笔者所在的东北地区,这个词曾是热点敏感词汇。在80-90年代初期,每每临近寒暑假,学校的广播和班级主任总是要在假期安全教育中强调禁止广大中小学生涉足“三厅一社”。三厅为——录像厅、舞厅、游戏厅,一社即为台球社。在当时,这四个地方同《辐射4》中的发光海一样被列为极度危险地带,这些场所也每天都在上演着青少年被家长现场抓包的人间惨剧……那么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发问,这些地方被划为禁区的缘由何在?



  First of all!我们先从最表面的现象上来说,之所以“三厅一社”被视为禁地,最首要的原因就是在这四个地方往往聚集着一些“社会青年”(也可以唤作无业游民、二五仔、烂仔、流氓、二流子、帮派分子、东城会成员、掠夺者、暴风兵等等)。这类群体的出现往往伴随着麻烦与犯罪,而此类场所的社会边缘人士一多,孩子们被带坏的几率也就变高了,这样看来的话,我们还可以理解家长和学校怕孩子误染恶习的担忧。但这份担忧最后还是发酵成了对“三厅一社”的痛恨,这份痛恨又由“流氓”本身的厌恶最后迁怒到了“娱乐方式”上。

  我们都知道,任何帮派都需要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来进行日常活动。在以前,在类似于“三厅一社”这种娱乐场所出现之前,流氓便早就已经存在,在那时他们的据点有可能是村头牌坊下、田里谷堆旁或者是公园石狮子的后背上。而当后来这些室内娱乐场所出现之后,由于具备可以打发时间、有遮风挡雨的屋顶、价格亲民低廉可以一泡一天等优点,游戏厅和台球社就首当其冲的成为了烂仔聚集地。好,说到这里,我们就要开始讲道理了,单以游戏厅这一角度来看,之所以当初变成污物横流的危险地带,其根本原因不在于这种新兴的外来文化本身,而是在于其以错误的方式吸引来了错误的群体。归根结底,电子游戏所遭遇的一切偏见的开端,并不是开始于游戏这种文化对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而是源于一系列伴随着新兴文化登陆而凸显出的现实问题。


烂仔的典型装扮:裸露上身 穿胶拖

  并不是所有社会边缘人士都能像桐生四代目这样招人喜欢。好人不会因为玩游戏而堕落成坏人,而坏人玩过游戏以后依旧是坏人。这是笔者对于当时的游戏厅所要表达的全部感想。表面的说完了我们就要挖一挖内在的原因了,上文提到了长辈因流氓而迁怒于游戏这种“娱乐方式”,最终造成了偏见的开端。那么,我们就要谈一谈,何为娱乐?

  在这里笔者要先借用一下小岛秀夫在成立自己的新工作室Kojima Productions时的致辞。

我们是游戏人(Homo Ludens,游戏人,游戏者)。

从我们降生于世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本能地寻找乐趣,并和周围的人分享我们的创造。没人要求我们这么做,我们也不需要这样做的理由,因为我们生来如此。

我们找到了彼此,我们相互竞争。在一起游戏时,我们也一起欢笑,一起哭泣。
我们的体验团结了我们,也解放了我们。为了分享这些宝贵的体验,我们创造故事、发明工具、让游戏的艺术进化。从文明之初,“玩”就是我们的伙伴

“玩”不仅仅是打发时间的方式,它是想象和创造的根本基础。事实上,玩者,也就是创造者。

即使地球的生命都被夺去,变成一片荒芜的废土,我们的想象和创造的渴望也会存续——不仅仅是存续,它会带来也许花还会再开放的希望。通过“玩”的创造,新的进化等待着我们。

小岛工作室——我们是游戏人(We are Homo Ludens)。

我们是玩游戏的人。

小岛秀夫

  娱乐是什么?娱乐有很多,我们从诞生之初就一直在娱乐自己——体育竞争是娱乐、读书看报是娱乐、写写画画是娱乐、发呆望天也是娱乐、看电影是娱乐、刷微博是娱乐、打游戏是娱乐、包括现在正在读这篇文章的朋友们,你们也是在娱乐,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娱乐,完全没有娱乐的人生是不存在的,我们的精神需要娱乐来放松,可以说娱乐是人类生存的刚性需求。就连艺术起源的五种主要学说中也有“游戏说”这一分支。

  而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娱乐当然也存在着副作用。运动多了身体会机械性损伤、读书多了眼睛会近视、游戏玩多了身体会机械性损伤加眼睛近视……凡事皆有度,过度了就会有负面效果,这是我们都知道的道理。而且所有的娱乐项目都要耗费时间与精力,这些耗费的资源往往是不会直观作用于一个人的成长上的,表面上看来这都是一种单纯的浪费。但如果娱乐的同时留心学习,会相应地带来其他多方面的正面成长,如十块腹肌、满腹经纶、一手潇洒的毛笔字、妙语连珠、随口即来的段子和更优秀的艺术鉴赏力。所以重要的不是娱乐方式,重要的是在娱乐时,我们会不会用心吸取好的东西。

  但偏偏有些人只看到了娱乐带来的负面效应,而忽视了其促进的正面成长。尤其是对电子游戏,更是用一个“瘾”字蔽之。那再让我们纵观人类所有行为,哪个没“瘾”?烟瘾、戏瘾、球瘾、车瘾、牌瘾、连咬手指甲都能上瘾;而读书成瘾唤作好学、打球成瘾唤作好动、书画成瘾叫舞文弄墨、观影成瘾叫有逼格、唯独这瘾一到了游戏上就变成了丧志,变成了和赌瘾、毒瘾一样的“恶习”,这真是让人十分费解,试问我们可曾干过伤天害理的事?一个坏人犯了罪,人们不去怪罪他的恶行,而非要去怪罪他玩过哪款游戏,接受过何种暴力暗示,那按照此逻辑,那为什么不去怪罪他吃过什么大米、作案前在哪买的菜刀、作案途中头上套的什么丝袜?费尽心思规避现实因素而把锅甩到游戏上来,真是怪哉。

  多巴胺是人类脑内一种重要的神经传导物质,这种脑分泌主要负责产生情欲,以及将兴奋和开心的感觉信息传递,与上瘾有关,可以说一切的上瘾行为都是一种多巴胺的分泌,所以我们才会产生一种“过瘾”的快感,我们的大脑健康离不开多巴胺的正常分泌,所以说人类必须娱乐。

  万事成瘾皆能痴,唯独玩游戏的人人皆痴,逻辑扭曲至此,心魔究竟在哪方自然不用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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